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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公积金贷款政策更新 自10月8日起施行

【四川:公积金贷款政策更新 自10月8日起施行】9月30日晚间,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官微消息,近日,《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出台,省级公积金中心同步更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,自10月8日起施行。其中,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,最短为1年,最长为40年,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;删除“再交易房房龄超过30年不予贷款”条款,支持和适配城市更新;购买保障性住房,以及在2026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(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)购买新建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%。

AI 导读

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中心更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,自10月8日起施行,配套《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(2026年修订)》。新规明确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,最短1年、最长40年,且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;删除“再交易房房龄超过30年不予贷款”条款,以支持和适配城市更新。购买保障性住房,以及在2026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(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)购买新建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%。

来源:新浪财经7x24 · finance.sina.com.cn